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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掉煽動字句紙張落樓 55歲裝修工認罪6.9判刑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5-21 16:37
一名55歲地盤工涉於2024年至2025年,分別兩次從住所扔出59張帶有煽動性字句如「唔好投票」及「殺狗官 炸死黑警」的紙到大廈平台地面,他被控兩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承認控罪,案情指國安處以涉案紙張上的指紋比對找出被告並將其拘捕,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被告提出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候判。 被告黃振輝(55歲,報稱裝修工人)被控於2024年10月2日及2025年12月5日在香港製作寫有陳述的紙張,將該等紙張從香港九龍觀塘安達邨禮達樓12樓某單位拋出公眾地方,並向公眾傳布和提供該等陳述,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及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等。 承認案情指,2024年10月2日觀塘區議員許有為在其位於安達邨的辦事處外發現並撿起了41張帶有煽動性字句如「殺狗官 炸死黑警」的紙,他向警方報案;翌年12月5日,安達邨一物業經理在上班時發現1張帶有「唔好投票」字句的紙並報案。國安處以涉案紙條上的指紋比對找出被告並將其拘捕,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指自己用箱頭筆在紙上寫下煽動紙句,及用鎅刀把紙裁成小塊,扔出公眾地方。 控方指被告有13項案底,與本案性質不類同;辯方表示被告沒有特別的身體或精神問題,但有看過心理醫生;並為被告提出保釋申請。蘇官拒絕其保釋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 案件編號:WKCC 236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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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掉煽動字句紙張落樓 55歲裝修工認罪6.9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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